序号 |
实施主体 |
基本目录事项名称(主项) |
基本目录事项名称(子项)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可以容缺受理的材料 |
1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施变更、食品类别和生产场所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施变更、食品类别和生产场所 |
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
2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名称、生产地址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名称、生产地址 |
3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
4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
食品(不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 |
5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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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材料出现表述不规范或逻辑错误时可后补正)。 |
6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
公司变更登记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7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
公司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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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
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
8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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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住所使用证明 |
9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
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
住所使用证明 |
10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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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11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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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12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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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 印件)、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材料出现
表述不规范或逻辑错误时可随后补齐补正);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
13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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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2.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表述不规范、非关键内容的瑕疵错误可随后补齐补正);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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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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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出现逻辑错误时可后补正) |
15 |
市市场监管局 |
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核准、变更、注销 |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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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材料出现表述不规范或逻辑错误时可随后补齐补正)、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
16 |
市市场监管局 |
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核准、变更、注销 |
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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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材料出现表述不规范或逻辑错误时可后补正)、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出现表述不规范时可随后补齐补正);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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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市场监管局 |
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核准、变更、注销 |
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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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出现表述不规范时可随后补齐补正);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18 |
市市场监管局 |
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核准、变更、注销 |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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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企业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
19 |
市市场监管局 |
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核准、变更、注销 |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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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名称,应提交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变更营业场所(地址), 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地址)合法使用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隶属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0 |
市市场监管局 |
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核准、变更、注销 |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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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证)正、副本 |
21 |
市林业局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22 |
市林业局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使用林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
23 |
市城管局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初次申请 |
车辆管理规定、道路清扫管理制度及标准 原件一份 |
24 |
市城管局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到期复查换证 |
25 |
市城管局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初次申请 |
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 的管理制度原件一份:5 名初级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人员职称证明复印件一份 (需比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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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城管局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到期复查换证 |
27 |
市水利局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 |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 件、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 他文件 |
28 |
市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普通护照签发 |
普通护照签发-首次申请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持居住证办证人员提供) |
29 |
市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普通护照签发 |
普通护照签发-换发申请 |
30 |
市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普通护照签发 |
普通护照签发-补发申请 |
31 |
市公安局 |
普通护照签发 |
普通护照签发 |
普通护照签发-单独加注申请 |
32 |
市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及逗留签注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住证(持居住证办证人员提供) |
33 |
市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及其他签注 |
34 |
市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及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签注 |
35 |
市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及商务签注 |
36 |
市公安局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及探亲签注 |
37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签注 |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住证(持居住证办证人员提供) |
38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探亲签注 |
39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应邀签注 |
40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商务签注 |
41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乘务签注 |
42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学习签注 |
43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定居签注 |
44 |
市公安局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其他签注 |
45 |
市公安局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制证照片。 |
46 |
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新申请 |
承诺书(纸质版 1 份由排污单位法定代 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公 章,电子版上传平台) |
47 |
市交通局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48 |
市交通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
49 |
市交通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 他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 权委托书 |
50 |
市交通局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经办人的身份证和授权书 |
51 |
市交通局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 技术评价报告 |
52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资格首次申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 份、经营资金筹措能力材料(自有资金 需提供银行存款单;筹措资金需提供融 资额度协议、信用等级评定报告、企业
贷款合同或其他能够说明资金筹措能力 的材料复印件至少一件) |
53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资格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 份、经营资金筹措能力材料(自有资金 需提供银行存款单;筹措资金需提供融 资额度协议、信用等级评定报告、企业
贷款合同或其他能够说明资金筹措能力 的材料复印件至少一件) |
54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资格延续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 份、经营资金筹措能力材料(自有资金 需提供银行存款单;筹措资金需提供融 资额度协议、信用等级评定报告、企业
贷款合同或其他能够说明资金筹措能力 的材料复印件至少一件) |
55 |
市新闻出版局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企业设立、兼营、变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均可,但要完整的复印在一张纸上) |
56 |
市新闻出版局 |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变更审批 |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变更审批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证明或岗前培训证。 |
57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 任职证明、签字表、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承诺书;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编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58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校验 |
医疗机构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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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验期内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总结 |
59 |
市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
|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
60 |
市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 |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
61 |
市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变更诊疗设备 |
《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
62 |
市卫健委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 |
1.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小2寸彩色半身照片(《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贴2张、医师执业证书贴1张);
2.申请人身份证 |
63 |
市卫健委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注销) |
《医师执业证书》 |
64 |
市卫健委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
经过大使馆公证的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 复印件(应同时提交汉语译本) |
65 |
市卫健委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
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
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必须经过港澳(台湾)地区 公证机关的公证)、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必须经过港澳(台湾)地区公证机关的公证) |
66 |
市卫健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工商营业执照》;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健康检查、卫生健康部门核发的所选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复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