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四办标志 |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 | ||||
基本编码 | 411002040W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24101004160488334 | ||
本地编码 | 416048833QT25884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41010041604883343411002040W0101 | ||
实施主体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许可数量 | 无 | 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无 | ||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 3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 | 1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窗口受理至审核办结时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材料邮寄地址 | 无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互联网结果反馈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 ||||
申请条件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
行使内容 | 由实施主体行使全部权力内容 | ||||
办理地点 | 郑州市中原区(县)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街道;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一楼公积金和税务综合受理区郑州公积金中心厅综合受理窗口 |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结果:工作人员接收后,对于所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若提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审批办主任;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受理申请材料后,审核岗人员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明确的审核标准对相关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办理结果:工作人员接收后,对于所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退回受理环节,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若受理材料齐全,当场作出审核决定。;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首席代表;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审核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出具审批意见,不予许可决定的,明确告知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办理结果:出具《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回单》。; | ||||
监督投诉 | 一、短号:12329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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